返回

0141【徐签判不满意,这案子就没完】

首页
关灯
护眼
字:
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进书架
    0141【徐签判不满意,这案子就没完】 (第2/2页)

廷不再以诉讼多寡来考评官员。

    譬如提刑使沈起,给徐来写年度考评时,「教化」项就要看诉讼数量。如果一个地方,当年的诉讼案件明显减少,那麽主官、副手、幕官就有教化之功。

    其逻辑就很诡异:你看,我这里没人告状,说明全是守法良民。

    这导致很多基层官员,尤其是县令之类,变着法擡高诉讼门槛,拦着老百姓不让告状。以此降低诉讼数量,突显自己的教化政绩。

    古代的县衙,甚至有类似调解室的地方。只要不是严重刑事案件,先不立案,调解了再说,连骗带吓逼着原告撤诉。

    「邹理掾,这是徐签判亲自代写的诉状,」张孔目说道,「徐签判还说,官家诏令地方平反冤案。在此期间,若有越诉者,可不予处罚。」

    「知道了。」

    司理参军邹图,非常无奈地接过诉状,他感觉自己又有得忙了。

    果然!

    邹图拿到诉状一看,发现竟是好几年前的案子,而且还牵扯到虞城县的王家。

    他在府城根本没法查案,只得先受理这个案件,并移文给虞城知县,令其进行初步调查和审理。

    两日之後,虞城知县王纯中接到公文,并见到赶过去的布超和陈小乙。

    王纯中详细询问一番,便让陈小乙暂时离开,并随时等着接受传唤。

    接着,他又把主簿和县尉叫来商量。

    主簿聂冠群感觉天都要塌了:「怎又查到王家头上?几年前的案子,哪有那麽好查的?可这又是徐签判亲自代写的诉状,我们必须查出一个结果来。」

    前一任虞城主簿,就是被徐来给送走的,这会儿还罢官在家当地主呢。

    县尉张元说道:「司理参军发来的查案公文,是押司李思敏最先接收的。恐怕此时此刻,那位王员外已经得知消息了。」

    虞城县此前的三位押司,因为牵扯进折变案,被徐来搞得两个流放、一个坐牢。但新上任的押司,同样是本地人,而且世代为吏,怎麽可能跟地方大族没关系?

    王纯中想了想,说道:「先查户帖和田赋簿,你们派人摸清被告家里的情况。」

    县尉和主薄对视一眼,都明白知县要玩真格了。

    又过三日,初步调查结果摆在王纯中的案头。

    那位王员外叫王道臣,今年六十四岁,二十年前跟兄弟分家,其名下有田产四百余亩0

    他有一位堂兄,是已故宰相。还有一位族兄,在馆阁任职。还有一位族兄,在做转运使。还有一位堂弟,是上上届的探花郎。

    另有十多个族人当官,但官职并不显赫。

    至於王道臣自己家,倒是没什麽出息。他连举人都没考上,几个儿子也没考上举人。

    「他家的赋税不对!」

    王纯中指着户贴说:「陈小乙的父亲因为治病,卖了十多亩田产给王道臣。王道臣又通过借据,夺走陈小乙家二十余亩地抵债。但王道臣家的户贴,却毫无变动。」

    户贴并非简单的户口本。

    这玩意儿一式两份,一份自己持有,一份放在官府。

    除了家庭人员信息,还会详细填写家产。包括田产的数量、位置、等级,以及出售和购买田产明细。

    王道臣通过购买、抵债等形式,拿走陈小乙家大约四十亩地,却完全没有在户贴上体现出来。

    都不用再查别的,就已经能确认王道臣三个罪名:违法放贷、隐瞒田产、偷逃田产过户税。

    次日,王纯中带着官差、布超和陈小乙,亲自前往归善乡观堂村进行调查,并把该乡的耆长、该村的户长叫来。

    「哪些是你家的田?」王纯中问道。

    陈小乙说:「前面就有一处。」

    众人来到一处麦田。

    王纯中对本村户长说:「此田是谁在耕种?若找不到田主和佃户,就当做无主之田充公。」

    就在此时,王道臣被儿子扶着出现。

    「令君,这是我家的田,」王道臣解释道,「当时贪图蝇头小利,没有去官府过户。」

    王纯中说:「私立白契交易田产,最轻的都是杖刑。田产交易无效,把田契还给陈小乙。陈小乙,这田是你的了。你家以前还有哪些田,今天全部都指认出来。」

    陈小乙大喜:「前面还有!」

    此时已有许多村民来看热闹,王纯中大声喊道:「谁家还有未经官府许可,就卖掉或被抵债的田产。今日都可以指出来,本县做主还给你们。」

    村民们面面相觑,他们很想出面指认,又怕被王道臣事後报复。

    见村民不敢出头,王纯中又对王道臣说:「把你当年买地的白契拿出来,保人、中人、牙人————所有参与签订白契者,通通依法论罪!」

    王道臣陪着笑脸道:「令君,快到正午了,不如先去我家吃饭。」

    王纯中低声说:「老员外,徐签判亲自代写的诉状,我也实在没有办法啊。饭就不吃了,你得好生想想如何应对徐签判。他若不满意,我这里就没完没了。」

    王道臣愕然,站在那里不知如何是好。

    >
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